人保交強險墊付的條件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1W
人保交強險墊付的條件為:
1.屬於交強險責任範圍內的交通事故;
2.人保車險接到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求其墊付的通知書;
3.醫院提供了搶救費用明細和費用清單;
4.該資金不屬於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應墊付的費用。
《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投保人不得解除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險機動車被依法註銷登記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辦理停駛的;
(三)被保險機動車經公安機關證實丟失的。
《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