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玩手機的定義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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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車玩手機的定義是怎麼樣的?

開車玩手機的定義是怎麼樣的?

開車玩手機的定義是在開車的過程當中,如果有撥打或者是接聽手持電話的行為,那麼就會被定義成為開車玩手機,《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開車打手機處罰規定如下:

1、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記2分;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附件2:違法記分分值的規定。

2、駕駛機動車時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處警告或者20-200元罰款。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的規定。

二、開車的時候打電話出事故怎麼處罰

司機開車打電話要扣2分,還要罰款200元,這一處罰根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明確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三)項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行為”,違者罰款200元,扣2分。

行文至此,大家應該已經知道,在我國機動車駕駛者在行駛過程中要是開車玩手機的話,那麼是屬於交通違章行為的,就需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的相關規定,追究駕駛者的法律責任。一般是處200元以下罰款、扣2分。

在我們國家對於開車這種行為的話,它是非常的規矩的,肯定是不能夠存在着開車打手機的這種情況,如果説打電話的時候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的話,那麼是需要對於司機進行一定的扣分處理,還有就是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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