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非法營運第一次免罰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2W

一、在我國非法營運第一次免罰嗎?

在我國非法營運第一次免罰嗎

非法營運罰款是根據違法情況決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非法營運的規定

非法營運是指沒有依法取得營運權而實施了營運行為。即未按規定領取有關主管部門核發的營運證件和超越核定範圍進行經營。如果沒有金錢交易行為或不能查證有金錢交易行為不能算非法營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道路運輸管理工作規範》、《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轉發國務院法制辦關於明確對未取得出租車客運經營許可擅自從事經營活動實施行政處罰法律依據的覆函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國家並沒有對“非法營運”這一概念作出明確解釋和界定。

三、違法營運的危害

1、偷逃國家税費,損害國家利益。據不完全統計,單台“黑車”僅每年偷逃國家各種税費就達1.7976萬元。

2、影響城市形象和發展。為降低營運成本,“黑車”多為報廢車,或改裝、拼裝的殘破車輛,影響我市改革開放的形象和城市的發展,是城市“視覺污染”。

3、造成不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因其運營成本低廉,侵害了合法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4、侵犯乘客的合法權益。“黑車”的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在營運中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或服務糾紛,乘客投訴無門,其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

5、影響行業穩定。非法營運現象擾亂了客運市場正常的經營秩序,搶奪市場份額,對合法經營者造成極大的衝擊,合法從業人員對此反響極大,是行業不穩定的重大隱患。

6、引發社會問題。因為共同的利益關係,一些不法車主糾集在一起相互“照應”、“幫忙”,形成團伙、幫派,劃分“勢力範圍”,甚至受惡勢力操縱,以排擠其他客運車輛及逃避檢查。產生了諸如:內訌、與其他客運車輛、乘客經常發生衝突,甚至暴力抗法等諸多社會問題。

非法營運肯定不會因為司機是第一次進行就免除刑事責任。根據我國《道路運輸條例》第64條當中的規定,如果説沒有取得營運許可證就非法運營的話,那麼對於違法所得都會進行沒收,並且會處違法所得兩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金。構成犯罪的話,甚至還要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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