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傳銷非法集資是否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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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傳銷非法集資是否一樣

傳銷最顯著的一個特徵就是,給當事人進行洗腦,在洗腦以後,當事人甚至是在自願的情況之下加入傳銷組織。正是因為這樣,傳銷的團體越來越大,致使受害者也越來越多。傳銷的破壞和危害程度估計沒人不知道!但是有人也會把傳銷和非法集資聯想在一起,那麼在我國傳銷非法集資是否一樣?

一、在我國傳銷非法集資是否一樣?

非法集資和傳銷不同。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傳銷】: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髮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髮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二、【傳銷的六大特點】

1、組織嚴密、行動詭祕:一般採取把人員騙到異地參與,實行上下線人員單獨聯繫,而組織者異地遙控指揮;

2、殺熟:以“找工作”、“合夥做生意”、“外出旅遊”等為藉口,誘騙親戚朋友、同鄉同事等到異地參與傳銷;

3、編造暴富神話:利用一套貌似科學合理的獎金分配製度的歪理邪説理論,鼓吹迅速暴富,鼓動人員加入;

4、洗腦:對加入傳下組織的人以集中授課、交流談心等方式不間斷的灌輸暴富思想,使參與者深信不疑;

5、高額返利:制定一套貌似公平且吸引力很強的“高額返利計劃”,在組織者鼓譟下,讓人產生投資慾望,輕率加入傳銷活動;

6、商品道具、價格虛高:傳銷的商品只是道具,目的是發展人員,騙取錢財,因此被傳銷的商品價格與價值嚴重背離,很多是難以衡量價格的化粧品、營養品、保健器材、服裝等,部分商品是“三無”商品。

三、傳銷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大家一定要知道,傳銷非法集資這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傳銷和非法集資在表現形式上也不一樣,而且刑法當中對於傳銷和非法集資的量刑構成要件都有着明確的規定。不過傳銷和非法集資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都是違法犯罪的,都在一定程度上擾亂了我國的經濟秩序。希望大家在工作和生活當中,千萬要遠離非法集資,甚至是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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