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的法律定義主要指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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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有關機動車輛安全檢驗標準的規定,機動車類型可分為如下幾種:

機動車的法律定義主要指的是什麼

大型汽車:指總質量大於4500千克,或車長大於等於6米,或乘坐人數大於等於20人的各種汽車。

小型汽車:指總質量在4500千克以下(含4500千克),車長在6米以下,或乘坐人員不足20人的汽車。

專用汽車:指專門設備且有專項用途的汽車包括掃地汽車、儀器車、郵政汽車、汽車吊車等。

特種車:指有特殊專門用途的緊急用車輛包括消防汽車、救護汽車、工程車搶險車、警備車、交通事故勘查車等。

有軌電車:指以電動機驅動,設有集電杆,行駛在軌道上的車輛。

無軌電車:指以電動機驅動,設有集電杆,裝有輪胎或車輪的車輛。

電瓶車:指以電動機驅動,以電瓶為電源的車輛。

三輪摩托車:指總質量在750千克以下的三個車輪的機動車。

二輪摩托車:指發動機氣缸工作容積大於或等於50毫升,最大設計車速超過50公里/小時的兩個車輪的機動車。

輕便摩托車:指發動機氣缸工作容積小於或等於50毫升,供單人乘騎,最大設計車速不超過50公里/小時的兩個車輪的機動車。

四輪農用運輸車:功率不大於28千瓦,載質量不大於1500千克,最大設計車速小於或等於50公里/小時的四個車輪的機動車。

三輪農用運輸車:功率不大於9千瓦,載質量不大於500千克,最大設計車速小於或等於40公里/小時的三個車輪的機動車。

大型方向盤式拖拉機:指發動機功率大於等於14.7千瓦(20馬力)的方向盤式拖拉機。

小型方向盤式拖拉機:指發動機功率小於14.7千瓦的方向盤式拖拉機。

手扶拖拉機:指用手把操縱轉向的輪式拖拉機。

輪式自行專用機械:指設計行駛速度在10公里/小時以上,裝有充氣輪胎,可以在道路上自行行駛的專用機械。

全掛車:指本身無動力,獨立承載,依靠其他車輛牽引行駛的車輛。

半掛車:指本身無動力,與主車共同承載依靠主車牽引行駛的車輛。

現在很多的車輛都是屬於這個機動車的,這個時候就是需要提前瞭解清楚,如果説這個時候的機動車發生違規的話也是根據這個實際情況來進行操作的,主要就是一系列的處罰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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