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導向行駛什麼處罰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4W

駕駛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的,不按異向行駛的,一次記3分,罰款200元。

不按導向行駛什麼處罰

1、在交叉路口不按導向標線行駛在相應車道,這種情況如果有闖紅燈行為:將會發生兩種違法行為,即闖紅燈和不按導向車道行駛,共計6分,罰款400元。

2、在不允許掉頭或禁止左轉彎的路段掉頭或左轉彎。在一些不允許轉彎或掉頭、又沒有設置標誌牌的路段,車道上可能會施劃一種黃色的禁止標線,警示駕駛員此路段不允許掉頭或轉彎。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路段掉頭轉彎,將扣3分,罰款100-200元。

3、違規進入專用車道,“專用車道”包括公交車專用道、特定車輛專用道、非機動車道等。車輛若違規進入專用車道,則屬於“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罰款100-200元,扣分3分。

以上處罰各地規定有差異,以當地交規細則為執行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一)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二)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三)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四)遇放行信號時,依次通過;(五)遇停止信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六)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七)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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