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汽車違章申訴的情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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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無錫汽車違章申訴的情況有哪些

無錫汽車違章申訴的情況有哪些

可以申訴的情況

1. 避讓一些特定的車輛而造成的違章,是可以撤除的,例如:遇到事故車,救護車,執行任務的警車,救險車而造成的壓線等避讓行為,是可以申請撤銷違章的。

2. 由於修路,或者道路施工而造成的違章,也是可以申訴撤銷違章的。

3. 由於救助他人而造成的違章,也可以撤銷,例如有病人需要急求,後者逃避匪徒追趕,只要保留好證據,一般都可以撤銷違章的。

4. 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兩次拍到違章,也是可以撤銷的,明擺着電子眼的故障,為啥算在咱頭上。

5. 信號燈壞了造成的違章,由於道路擁堵,交警進行疏導,造成交警跟信號燈不一致,這樣造成的違章,也可以申訴撤銷。

6. 一些不良司機套用了車牌,肆意踐踏交通規則,讓買單,這當然應該申訴,只要身正是不怕影子歪的。

7. 交警失誤,造成的違章,現場中交警貼的條跟交警違章系統中顯示的處罰不符,一般拿着條到交管部門申訴就可以了。

8.另外遵守交通規則最重要,只要行的正,坐得端,罰單不會主動找,所以做一個奉公守法的公民就能遠離罰單,罰單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畢竟生命是最珍貴的。

二、交通違章如何申訴

1、被處罰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的警告、罰款裁決或者公安機關拘留裁決的,可在接到通知後規定期限內向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提出申訴,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訴後規定期限內作出裁決;不服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裁決的,可在接到通知後規定期限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被處罰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吊扣駕駛證裁決的,可以在接到裁決書後規定期限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或者主管公安機關申請複議一次,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和主管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請後規定期限內作出複查決定。

3、對交通管理處罰不服、超過期限提出申訴的,或者事後對當場處罰決定不服提出申訴的,可以作為人民來信來訪處理。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採取的行政強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複議法》第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第十七條行政複議機關收到行政複議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行政複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對符合本法規定,但是不屬於本機關受理的行政複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複議機關提出。

除前款規定外,行政複議申請自行政複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收到之日起即為受理。

機動車在行駛的過程中,需要遵守交通法規,發生違章的行為的時候需要繳納罰款,但是如果是由於特殊的原因而導致的違章行為,是可以進行申訴免除處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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