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構成犯罪處罰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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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構成犯罪處罰是怎麼樣的?

肇事逃逸構成犯罪處罰是怎麼樣的?

根據我國《刑法》第133條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責任人要承擔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責任,但交通肇事逃逸的,則要承擔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事責任,因逃逸緻人死亡的,承擔七年以上刑事責任。

交通事故發生後,根據事故責任人主觀過錯的程度不同,可能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也就不同。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交通事故的發生給受害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責任人首先要承擔賠償受害人損失的民事責任,這種責任根據過錯大小可以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機動車一般都有第三者責任保險,發生交通事故後,在賠付問題上,保險公司有先予支付的義務;不足的部分由有責任的機動車駕駛員支付;機動車駕駛員無支付能力的,由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來支付(有關部門正在制定該基金支付辦法)。但如果是交通事故發生後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肇事逃逸未構成犯罪的應怎樣處罰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的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一次記12分。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行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

一、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綜合上面所説的,肇事逃逸也是要分構成犯罪和未構成犯罪的,如果構成犯罪的話,那麼就要根據實際的案件情況來進行判刑,未構成犯罪的,那麼就會被拘留、罰款,因此,處理一起案件都是要根據案件的情況來做出最後的定奪,這也是對於當事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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