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扣留駕駛證的情形有哪些
在對交通事故進行處理的時候,交警除了可以依法對涉事車輛進行扣留外,還可以對駕駛者的駕駛證進行扣留,但此時也需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才可以,那到底交警扣留駕駛證的情形有哪些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交警扣留駕駛證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警察認為應當對當事人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扣留當事人的機動車駕駛證,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機動車駕駛證的期限至作出處罰決定為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駕駛證:
(一)飲酒、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二)機動車駕駛人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駕駛證或者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
(五)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
(六)使用他人駕駛證的;
(七)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二、交警什麼情況下可以扣留機動車
因收集證據需要扣留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將車輛移至指定的地點並妥善保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無其他機動車駕駛人代替駕駛、違法行為尚未消除、需要調查或者證據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車輛:
(一)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
(二)具有使用偽造、變造或者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嫌疑的;
(三)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
(四)公路客運車輛或者貨運機動車超載的;
(五)具有被盜搶嫌疑的;
(六)屬於拼裝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
(七)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
實踐中,不管是扣留涉事車輛,還是扣留駕駛證,此時要是不在法定的情況下采取這些扣留措施的話,那麼交警的行為就是違法的,此時當事人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至於交警扣留駕駛證的情形有哪些,本站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此,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