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扣駕照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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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扣駕照的情形有哪些

生活中,若是不幸發生了交通事故的話,則多數情況下都是由交警部門介入進行處理的。而此時就會按照交通法規中的規定,同時結合實際的事故情況,對當事人扣駕照。那具體來説交通事故中扣駕照的情形有哪些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中扣駕照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警察應當檢查當事人的身份證件、駕駛證、工作證及機動車行駛證、保險標誌,驗明身份;對當場難以查實身份的肇事人,可以將其帶回核查。交通警察可以依法對肇事車輛、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隨身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

交通警察認為應當對當事人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扣留當事人的機動車駕駛證,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

交通事故可以扣留駕駛證,主要有以下情形:

1、飲酒、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2、機動車駕駛人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駕駛證或者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3、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4、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

5、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

6、使用他人駕駛證的;

7、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二、駕照要扣多長時間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四條:“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對駕駛人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後仍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範》第四十九條規定:對因檢驗、鑑定需要扣留事故車輛及其行駛證的,交通警察應當當場製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交付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扣留車輛、證件的期限。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處理交通事故時,根據需要可以扣留交通事故當事人的機動車駕駛證,並出具憑證;除依法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外,應當在十日內返還。一般扣押證件時間為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公安交警在對事故進行處理的時候,也不能隨意的扣駕照,此時需要滿足法律中規定的情形才可以。而扣了駕照即意味着暫時不能開車了,若此時還要開車上路的話,那麼就會構成無證駕駛,又會對其做出其他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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