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2年6個月幾天辭退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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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2年6個月幾天辭退怎麼處理?

工作2年6個月幾天辭退怎麼處理?

1、工作2年6個月幾天辭退可以要求對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2年3個月被辭退的,經濟補償金是3個月工資,如果違法辭退的,按2倍標準支付經濟補償,即支付5個月工資。

2、經濟補償金計算標準如下:

(1)經濟補償金按員工在該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向員工支付一個月工資。

(2)員工工作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標準計算;

(3)員工工作不滿六個月的,向員工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4)經濟補償金計算按員工應得工資,按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5)員工月工資高於公司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要按員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經濟補償金。

(6)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二、公司以違反規章制度開除員工要經過什麼程序

(一)實踐中,公司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開除員工時要遵守以下程序:

1、弄清員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事實,比如員工違反勞動紀律,上班期間開小差等,並要為此收集證據。

2、公司主管人員要根據事實,提出開除處理意見。

3、公司方面要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或者經大會討論,確定是否開除員工。

4、做出開除決定後,到勞動部門備案開除處分決定。

7、做出《開除通知書》後,需要直接發給員工。

8、轉移員工檔案。

(二)另外,公司既然要以違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勞動合同,而規章制度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公司規章必須合法合理;

2、公司規章必須經過程序制定;

3、公司規章必須經公示或告知勞動者。

因此,如果只有公司自己知道的規章制度,那麼便不能以員工違反規章制度為由開除,並且公司要承擔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必然是需要嚴格的按照雙方當事人所簽訂的勞動合同當然的,如果勞動者沒有任何過錯的情況之下就隨意的辭退勞動者的話,必然是需要對此進行一定的處罰的,可以按照經濟補償金來進行支付。根據勞動者工作的時間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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