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違規被開除有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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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違規被開除有賠償嗎

一、 在公司違規被開除有賠償嗎

沒有。違反公司制度被解僱沒有賠償,對於勞動者違反了公司的工作紀律的,用人單位是有權開除勞動者,這種情況下是不需要進行賠償的,具體情況應當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和認定,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哪些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哪些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無過失辭退勞動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四、哪些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在公司違規被開除有賠償嗎,員工違反公司規定被開除沒有補償。但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要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員工達到”嚴重“程度,且規章制度要經過員工討論並明示的才有效,否則用人單位還是要支付經濟補償。看完上文內容後,還有其他想要諮詢的問題,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會有專業律師在線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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