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還有三個月退休單位能辭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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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員工還有三個月退休單位能辭退嗎?

員工還有三個月退休單位能辭退嗎?

不可以,單位與員工一旦訂立勞動合同,雙方就需要按合同的約定履行合同,合同對雙方當事人都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只能依法依合同解除已生效的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勞動者經濟賠償金。但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現勞動者有違紀違法,按照雙方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法律規定,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根據勞動者的事實行為,依法嚴格規定的程序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而非任意的辭退員工。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若是單位辭退行為違反了上述規定的話,那就是違法的,此時單位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通常員工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到三個月,同時在單位已經連續工作了15年的,那單位此時是不能將該員工辭退。

二、員工辭職後社保如何轉?

員工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用人單位要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一)解除勞動關係人員應憑《養老保險關係接續卡》和《失業證》(或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及時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接續手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報繳納手續。

(二)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後須跨統籌地區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人員,另須按有關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手續。

(三)解除勞動關係人員失業期間中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的,中斷期間不計繳費年限,原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封存,繼續計息。重新就業後應繼續繳費,前後繳費年限及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儲存分別合併計算。

(四)失業職工或下崗轉失業職工,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不繳納醫療保險費、不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不計算繳費年限。領取完失業救濟金後,應按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辦法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才能享受醫療保險待遇、計算繳費年限。

單位不能任意辭退員工,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之後,單位要給員工辦理社保轉移手續,由用人單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找到新的工作單位之後,員工可以攜帶該證明和養老保險關係接續卡,到社保部門辦理接續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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