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辭退員工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7.54K

一、單位辭退員工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嗎

單位辭退員工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嗎

如果單位辭退員工,就要求單位提前一個月出書面通知書,不提前一個月出書面通知,單位就多給一個月工資的帶通知金,並要求單位出具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單位要求在辭職書上寫明放棄一切要求才能給辭職書,那應該是主動向單位提出辭職的,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公司辭退員工是給的《辭退書》而不是《辭職書》。單位裁員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二、企業辭退的原則

根據原勞動人事部等四部門勞人勞[1987]5號文件規定:企業對職工要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切實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幫助他們改正錯誤。對於那些經過教育或行政處分後仍然無效的,可以按照《辭退規定》予以辭退。

企業辭退職工堅持實事求是,嚴格按照《辭退規定》辦事。如發現辭退不當的,要及時糾正;發現確屬企業領導人濫用職權,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企業對被辭退的職工,要認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不能簡單從事,防止矛盾激化。辭退後,本人要求遷移户口的,按户口遷移規定辦理。

三、辭退職工條件

根據國務院發佈的《國營企業辭退職工暫行規定》(國發[1986]77號)第2條規定,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經過教育或行政處分仍然無效的職工,可以辭退: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度很差,經常與顧客吵架或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4、不服從正常調動的。

5、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分的。

6、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

7、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符合除名、開除條件的職工,按照《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的規定執行。

辭退時,如勞動者無過錯的,用人單位應根據這類勞動者的工作時間,支付勞動者的勞動補償。按照每工作一年賠償一個月,不滿一年超過6個月的,按照一年進行計算。保護這類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擬補這類勞動者的合法損失。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