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頂包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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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頂包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嗎?

不承擔,交通肇事構成犯罪的,肇事人將會被判處交通肇事罪,頂包人構成包庇罪,均需對此承擔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規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按道理髮生交通事故後,肇事者應該配合交警部門和保險公司調查,主動承擔賠償責任。可是有些人卻憑藉一些關係,叫他人為其頂包,這其實是構成了違法行為。那麼交通事故頂包者怎麼處理?下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法律知識,我們一起來看看。

交通肇事後讓人“頂包”的行為,分為兩種情況。在不構成犯罪的情況下,“頂包”人屬於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行為,會受到行政處罰。在肇事人構成犯罪的情況下,“頂包”人涉嫌構成包庇罪。替人“頂包”的別以為自己沒肇事就能置之事外。根據刑法規定,明知對方犯罪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構成包庇罪。

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規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在出現“頂包”行為的交通事故中,絕大多數駕駛員會先選擇駕車逃逸,再請他人來處理事故。而嚴重的話,肇事逃逸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沒有駕車離開現場,找人頂替本身就是一種主觀逃避事故責任的行為,也是一種逃逸,若構成犯罪,適用肇事後逃逸的情節予以量刑。交通事故後找人“頂包”不但可能構成肇事逃逸,還有可能構成妨害作證罪,肇事者是出於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犯法但為逃避法律追究仍積極實施妨害作證行為。

根據刑法有關規定: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駕駛員,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肇事者找人“頂包”不僅嚴重干擾警方執法,還會增加民警的辦案難度。依照刑法規定,明知對方犯罪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構成包庇罪。肇事者與頂替者預謀向交警部門提供虛假口供,甚至作偽證,也會因此觸犯刑法關於妨礙作證罪的相關規定。因此,“頂包”這個燙手山芋千萬接不得。

由此可見,在交通事故中,找人頂包和替人頂包都構成違法行為,都會受到相應處罰。至於交通事故頂包者怎麼處理,要依交通事故性質而定。如果是普通交通事故,頂包者違反的是治安管理條例,會受到行政處罰。但是如果肇事者涉嫌犯罪的,那麼頂包行為性質就嚴重了,屬於包庇罪的範疇,這時頂包者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對於機動車駕駛人員駕駛機動車上路的,如果是駕駛人員存在酒後駕駛、嚴重超載、交通事故致人重傷的等情形的,此時就是會被認定為違法犯罪的行為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此時肇事人員一定不要逃避公安機關的責任的追究,要積極的配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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