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有人傷的處理流程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9.67K

交通事故有人傷的處理流程是什麼?

一、交通事故有人傷的處理流程是什麼?

下車主動關心傷者,不要移動或觸碰傷者;現場拍攝照片。同一張照片裏要包括傷者位置、車輛位置、分道線標誌等信息;如果傷者沒有辦法移動,那要儘量保持車輛原狀,接着撥打110。在警察來之前不需要和對方討論事故責任。在行車過程中,駕駛員可能會不小心造成交通事故,也許會造成人員傷亡,這時需要冷靜的處理事故。

二、發生交通事故的具體行為有哪些?

1、發生交通事故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

2、寫出肇事詳細經過的書面材料

3、造成財產損失的由公安機關作出車輛、物品損失評估。

4、造成人員傷殘的、由公安機關指定車主或主要肇事責任人預付傷者醫療費用、並出具傷勢鑑定證明和醫療費用初步評估説明書。

5、公安機關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作出責任認定。不服的15日後向上一級機關事故處(辦)申請重新認定。

6、肇事雙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機關事故調解辦參加調解。

7、僅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天。帶齊各種書證、票證、評估説明等證明材料。

8、致傷的、從治療終結或定殘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為30天。帶齊各種票證、出院證明、身份證、傷殘評定證等、嚴重致殘的還加帶家屬情況證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屬供養情況證明材料。

9、死亡的,從確定辦理喪葬事宜之日起開始調解、期限30天。家屬帶齊各類票證、死亡證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屬供養情況、家庭成員等到證明材料。如若家屬不能參加調解委託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託代理的證明手續。

10、經調解達成協議後雙方簽字後結案。並出具調解書、執行期限等字據。

11、調解期滿、經二次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或調解書生效後拒不執行的、公安機關終結調解。由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

我國相關的法律中並沒有對於交通事故的處理流程有非常嚴格的規定,一般都是需要本着保護傷者的傷情和維護事故現場的原則來處理的。交警將會對事故現場進行充分的勘察,並綜合各方面的情況給出最終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