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工程驗收合格的標準主要包含哪些方面?
一、單位工程驗收合格的標準主要包含哪些方面?
1、單位工程質量所控制的資料應該完整無損;
2、單位工程裏面所包含的分部工程相關的安全以及各項功能的檢測資料必須準確無誤,並且應該完好無損;
3、單位工程所包含的分部工程的工程質量都應該能夠驗收合格;
4、單位工程以及所包含的分部工程主要的功能項目的抽查結果必須符合專業的相關質量驗收要求以及規範等;
5、單位工程的觀感質量也應該符合驗收的標準以及要求。根據相關規定的要求,建設單位需要在建設工程竣工並且驗收合格的15日內,將建設相關的各種資料及時提供給有關部門進行備案。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四十九條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准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二、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的基本條件有哪些?
1、基礎工程合格
2、主體工程合格
3、裝飾工程合格
4、單位工程質量控制資料齊全
5、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齊全
6、單位工程觀感質量檢查記錄齊全
7、工程竣工報告
8、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9、察單位質量檢查意見
10、設計單位質量檢查意見
11、工程竣工總結
12、工程竣工驗收條件檢查情況
三、工程驗收不合格的如何處理?
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的,應予支持;
(二)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發包人有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綜合上面所説的,單位工程驗收合格的標準都是有法律規定的,必須要按規定進行驗收,那麼所存在的質量才能獲得法律的認可,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如果驗收不合格,那麼就需要由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同時還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