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主責和全責量刑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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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肇事罪主責和全責量刑的區別是什麼?

交通肇事罪主責和全責量刑的區別是什麼?

主責處二年以下有期刑並處罰金,全責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承擔全部責任要比承擔主要責任量刑重,例如基準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承擔全部責任可能是量刑三年,如果是主要責任的,可能是兩年或者以下。

交通肇事罪主要責任與全責的區別:

1、承擔程度的不同。交通肇事罪主要責任是承擔事故責任的70%,全責是承擔100%。

2、雙方當事人程度程度比例不同。主要和次要責任的雙方當事人按一定的比例承擔責任,而全責則由責任人承擔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案件多久會開庭?

一般情況下會在一到二個月左右的時間開庭。

對於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法院一般適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因簡易程序的審限為三個月,所以法院一般會在立案後一到二個月左右的時間內安排開庭。

但是,如果當事人在訴訟期間申請司法鑑定的,則因司法局鑑定的時間不計算在審限內,所以開庭的時間可能會相應延長。

三、交通肇事逃逸吊銷駕駛證嗎?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要吊銷駕駛證,且終生不得取得駕駛證。交通肇事後逃逸,沒有構成犯罪的,應當給予罰款的處罰,可以並處拘留,不弔銷駕駛證。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的同時,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其目的在於推卸、逃脱責任的行為。

主責和全責量刑的起刑點與刑期的長短不一樣,交通事故一般會在1~2個月開庭審理,對於簡單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法院適用於簡易程序審理,通常會在三個月之內審結。如果當事人在訴訟期間申請司法鑑定,司法鑑定所用的時間不計算在訴訟時間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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