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拘役4個月裏面可以帶東西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9W

醉駕拘役4個月裏面可以帶東西嗎?

醉駕拘役一個月是可以帶衣服的,一般可以帶衣服、被褥,毛巾,牙膏、牙刷等日常生活用品,需要遵守看守所的規定來着裝處理。拘役,是剝奪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在中國刑罰體系中,拘役是一種介於管制與有期徒刑之間的一種主刑,拘役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一年。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看守所嚴禁給在押人犯送煙、食品等;其它換季的衣服,要經過嚴格檢查,以免混入其它違標物品;可以攜帶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需拘留所民警檢查同意),其他東西不得送至被處罰人。也可以通過傳達室給他存些錢,裏面可以買東西改善生活的。

1、《刑法》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第四十三條 【拘役的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第四十四條 【拘役刑期的計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看守所條例》第十一條看守所收押人犯,應當對其人身和攜帶的物品進行嚴格檢查。非日常用品應當登記,代為保管,出所時核對發還或者轉監獄、勞動改造機關。違禁物品予以沒收。發現犯罪證據和可疑物品,要當場製作記錄,由人犯簽字捺指印後,送案件主管機關處理。

對女性人犯的人身檢查,由女工作人員進行。

第二十四條 人犯應當自備衣服、被褥。確實不能自備的,由看守所提供。

拘役是屬於一種短期內的處罰。涉及到拘役,首先會在當地由公安機關來進行處理,一般是被關是被關到看守所或者是拘役所中,具體需要根據實際判決機制來進行確定。犯罪分子在每個月可以有一到兩天回家期限,犯罪分子在被關押期間,是可以帶自己的日常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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