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住院期間可以辭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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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員工住院期間可以辭退嗎?

員工住院期間可以辭退嗎?

患病職工在法定醫療期內用人單位肯定是不能辭退的。如果在法定醫療期內用人單位就把職工給辭退了的話,公司需要給職工支付補償金,至於員工的醫療期,就要根據員工的工作年限確定。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職工醫療期是多長時間?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患病職工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以辭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在生活中,如果勞動者在公司生病,一般需要和公司申請病假,特別嚴重的,申請病假的天數肯定要長一些,此時有些公司就會找理由辭退員工,此時作為勞動者的話,是需要及時的保護自己的權益的,無法處理勞動糾紛的,是可以聘請專業的人士來幫助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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