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必須要籤合同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5W
非全日制用工必須要籤合同嗎?

一、非全日制用工必須要籤合同嗎?

不是必須的,非全日制用工是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的,雙方可以通過口頭協議,約定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勞動報酬等問題。非全日制工作是一種彈性工作制度,也被稱為小時工。指的是在法律上規定的全日制用工形式以外,勞動者與一個或一個以上用人單位以小時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並履行相應權利義務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與全日制勞動關係有不同的特點,它不適用全日制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如勞動合同的形式、勞動合同訂立、變更、解除等。

非全日制勞動關係可以訂立口頭勞動合同,但從舉證和保障單位合法利益出發,用人單位招用非全日制員工,仍然有必要訂立書面的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以明確用工的性質,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

二、非全日制用工繳納社保嗎?

按照勞動者社會保險的參保原則,不管是全日制用工還是非全日制用工,單位必須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尤其是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否則出現需要社會保險報銷事宜,用人單位要承擔相應責任。

1、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原則上參照個體工商户的參保辦法執行。對於已參加過基本養老保險和建立個人賬户的人員,前後繳費年限合併計算,跨統籌地區轉移的,應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個人賬户的轉移、接續手續。符合退休條件時按國家規定計發基本養老金。

2、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可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按照待遇水平與繳費水平相掛鈎的原則,享受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具體辦法由各地勞動保障部門研究制定。

3、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建立勞動關係的非全日制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籤勞動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又稱臨時工,需要繳納社會保險,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只要與公司建立了勞動關係,無論什麼工種,單位都需要為員工繳納社保。若出現單位拒不繳納的情形,員工可以去仲裁機構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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