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有精神損害賠償撫慰金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1W
交通事故有精神損害賠償撫慰金嗎?

一、交通事故有精神損害賠償撫慰金嗎?

是有精神損害賠償撫慰金的。發生車禍肇事方需要支付賠償的內容有: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鑑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等,根據鑑定出的等級不同有着不同的賠償標準。

二、交通肇事起訴應該在哪裏起訴?

交通事故導致人身損害,當事人一般會向交通事故發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但是交通事故案件不僅僅的交通事故發生地法院可以管轄,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權管轄。選擇不同的法院起訴,最終得到的賠償可能是不同的。因為以下賠償是按照受訴法院標準計算的,並且各個地區的標準也是不同的:

1、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

2、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3、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4、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

三、交通事故的法律特徵是什麼?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的行駛途中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

(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

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3)在運動中發生。

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於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於交通事故;

(4)有事態發生。

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5)必須有損害後果的發生。

損害後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後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如果一旦發生了交通事故的,並且對他人造成了一定的損害的,是需要向當事人支付一定金額的精神損害賠償撫慰金的,這個金額並沒有固定的標準進行約束,而是需要雙方通過協商的方式去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選擇起訴的方式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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