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交通事故扣車扣鑰匙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W

長沙交通事故扣車扣鑰匙嗎

一、長沙交通事故扣車扣鑰匙嗎?

交通事故扣車後交警有權利扣鑰匙。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

二、交警扣車的情形有哪些?

簡單説,無牌、假牌、套牌,不帶兩證,無檢驗合格標誌、無交強險及標誌,盜搶車,事故車需取證的,交警都可以扣車。

具體來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警依法扣留車輛:

1、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條)

2、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嫌疑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條)

3、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條)

4、公路客運車輛或者貨運機動車超載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條)

5、機動車有被盜搶嫌疑的;

6、機動車有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嫌疑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條)

7、未申領《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通過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依據《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

8、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

9、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證據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車輛。(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條)

三、交警扣車期限是多久?

如果需要對車輛進行檢驗鑑定的,交警會在現場調查結束後三日內委託鑑定機構對車輛進行技術鑑定,鑑定完成時間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需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鑑定結論出來後,交警會在二日內將報告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收到後有三天的時間決定是否提出重新鑑定的申請,如果需要重新鑑定,交警會安排重新鑑定,重新鑑定以一次為限。

如果不需要重新鑑定,鑑定結論就生效確定,在確定之後的五日內,交警就會通知當事人領取車輛。

在不需要延長鑑定時間和重新鑑定的情況下,一般來説扣車時間大約就在二十八日左右,需要注意是這裏説的日只是工作日,需要排除週末和法定節假日。

因為違章被交警部門處罰被扣了車輛,是因為交警部門為了對車輛檢驗鑑定來判定事故責任,一般鑑定的時間不會超過二十天,鑑定結果出來後不需要再次鑑定的,就會在五天內通知當事人去領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