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車給別人出事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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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車給別人出事誰負責

借車給別人出事誰負責

車輛所有人出借車輛給他人使用造成交通事故時有無過錯是承擔責任的前提。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也就是説,只有在機動車所有人有過錯的情況下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根據商業機動車保險條款的約定,保險公司是對被保險人(大多數情況下是車輛所有人) 應當依法承擔的賠償責任承擔保險責任,因此在機動車所有人對交通事故損害的發生沒有過錯的情況下、依法沒有賠償責任的情況下,保險公司也無需承擔商業保險的賠償責任。

不過,還是要建議車主在保險理賠時多個心眼,平時使用車輛一定要及時年檢;車主不要單方委託評估,發生保險事故後,未通知保險公司到場而單方委託評估的結論難認可;同時,還要加強證據收集和保存意識,方便日後理賠和維權。

二、交通事故私了的流程

1、互看證件。當發生雙方的輕微交通事故時,應該首先互看證件,即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如遇到證件不全的,應該立即報警等待處理。沒帶駕駛證就是無證駕駛,這時不能輕易離開現場。

2、拍照取證。在車輛出現碰撞後,要及時用手機拍下相互碰撞的部位,注意要清晰的拍攝車牌號碼,這很重要。此外,如果你夠細心還應該拍下車輛識別代碼,更保險一些。

3、看車輛保險標誌。正常的車輛都有保險標誌的,包括交強險標誌、環保標誌等,一定要在前擋風玻璃上看一眼,這樣比較保險。一旦碰到沒有各種保險標誌的,就要注意了,不能隨便挪動車輛。

4、發生符合“私了”規定的交通事故後,事故駕駛員應主動出示駕駛證,對事故事實無爭議的,填寫《當事人自行解決交通事故協議書》,各執一份,並按規定將事故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設置警告標誌,夜間還須開啟示寬燈和尾燈,協商賠償事宜。

5、事故當事人各方持《當事人自行解決交通事故協議書》,駕駛事故車共同到肇事人投保的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保險公司按規定賠付後,免賠金額由肇事賠償義務人承擔。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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