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車輛貶值該怎麼確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7.77K

交通事故中車輛貶值該怎麼確定

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不可避免地會面臨貶值的問題,車輛的貶值多少不能空口白説,需要通過合理程序進行確定,那交通事故中車輛貶值如何確定?事故車輛的貶值肇事人是否要賠償,即事故車輛貶值能獲賠嗎?本文將對上述兩個問題分別進行闡述,詳細內容請看下文。

一、交通事故中車輛貶值如何確定

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車輛停運損失,有權利要求事故責任人予以賠償。在肇事車主不能在支付賠償金後,車主可以向保險公司追償。根據直接財產損失賠償的規定,這一賠償也應當以車輛停運期間實際發生的損失為限。其計算方法與直接財產損失的計算方法相同。

根據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關於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覆》規定: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生產經營損失,一般根據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平均實際收入和停產、停業期間的實際收入進行計算。實際收入應為正常業務收入扣減可變成本後的餘額,不扣除税金。

成本是由可變成本和不變成本組成。不變成本包括税費、保險、運輸管理費、客貨運輸附加費、工商管理費等;可變成本包括司機工資、燃油費、過路過橋費等。這就是説:每日純收入=每日營業額-每日不變成本-每日可變成本。停運直接導致每日營業額和每日可變成本歸零,但是原來每日營業額中支付的不變成本照常交納,所以在計算停運損失時,不變成本是應該考慮在內的。

二、事故車輛貶值能獲賠嗎

1、車輛貶值損失應該由肇事者賠償

我國《民法通則》第117條規定:“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財產損害賠償的首要原則應該是全面賠償原則。只要損害與侵權行為存在因果關係,有多少損失,就賠償多少,即便是間接損失,也應該予以賠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10條第3項明文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也都屬於賠償範圍。因此,肇事者應對您的車輛貶值損失進行賠償。

2、具體數額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鑑定機構確定

關於貶值損失的具體數額,應委託有資質的鑑定機構(如各地物價部門價格認證中心)進行評估,一般情況下貶值損失數額與購車時間、車價、修理部位、修理費用有關。車越新、車價越高、修理費越大、大件更換越多車輛貶值率越高。

行文至此,不覺到了尾聲。以上便是對“交通事故中車輛貶值如何確定”以及“事故車輛貶值能獲賠嗎”兩個問題的淺要介紹,希望能為大家帶來些許幫助。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通常會貶值,車輛貶值的賠償也會成為爭議點,當事人要特別注意。此外,有關交通事故的問題還有很多,如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要賠多少、交通事故死亡的如何起訴等。如果您對上述問題存在疑問,不妨向律師詢問,專業的律師能為您答疑解惑。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