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客傷是否屬於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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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客傷是否屬於交通事故

一、公交客傷是否屬於交通事故?

公交客傷是否屬於交通事故需要根據受傷的原因進行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定性,需要具備車輛、道路、違章、損害、過失這六個要素。

一般來説。乘客坐車受傷,往往是因為司機的原因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導致的,如公交車司機急剎車、第三人撞車等等。

這時,乘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要求司機方賠償,或要求第三人賠償,但實踐中,要是損傷嚴重或由司機原因導致損傷的,乘客往往都會要求司機方賠償。

因為按照《民法典》的規定,乘客與司機方是存在客運合同的,不管乘客是付費上車,還是司機方自願免費讓乘客上車,自乘客上車後,司機方就需要在運輸途中保障乘客的安全,將乘客安全地運送到目的地。

如果在此途中乘客受傷的,司機方就需要違約,應該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按照過錯大小賠償乘客的損失。

二、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1、向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報案。

除了適用交通事故簡易程序處理的少數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數交通事故案件的處理都依賴於公安交管部門。當一起交通事故發生以後,當事人應當儘可能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的縣級交管部門報案。如果交通事故的當事人都造成重傷或者昏迷的,經過的路人也有義務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

2、交通管理部門趕赴交通事故現場進行處理。

一般情況下,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員到現場處理,而適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則至少要有兩名交警進行處理。對於重大,特別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還需其他部門幫忙,比如醫療救護部門。交警趕赴現場後,首先要對現場進行處理,儘快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時對於適用一般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案件,還要進行現場勘查。

3、交通管理部門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管理部門在充分了解事故情況時,並結合收集到的各種證據,客觀、公正的製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分清事故當事人各方的事故責任。

4、交通管理部門對事故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交管部門可以在雙方當事人申請的情況下,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為期10天的調解。

6、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訴。

對於當事人不同意調解,或者在法定的調解期限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訴,以此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由此得知,乘客受傷以後也不能不管不顧的就直接要求駕駛員承擔賠償責任,但從乘客上車之後,其實駕駛員在整個過程當中都有義務對乘客的安全負責,不過,駕駛員有提醒乘客,但乘客不聽勸阻的話,給自己以及其他乘客造成的任何損失,都由該乘客自己承擔相應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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