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一般處理程序介紹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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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一般處理程序介紹有什麼?

交通事故是時有發生的,也是非常不法避免的額情況之一,在遇到交通事故的時候通常需要處理一下關於交通事故的主要負責人是誰的問題,這樣才能夠方便警方判斷由誰來進行處罰或者賠償的問題,所以在這裏啊小編告訴大家交通事故一般處理程序介紹有什麼?

交通事故一般處理程序介紹有什麼?

一、受理條件

(一)受理轄區內的122交通事故報警,進行現場勘查。

(二)交通事故的案件偵察、責任認定、調解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罰工作:當事人陳述、雙方當事人提供人證物證、檢車和評估的手續。

二、辦理流程

(一)出警工作流程:接警——出警——到達現場。有警時間,二環路內(不含二環路)5鍾、二環路外10分鐘;無警時間,二環路內(不含二環路)15分鐘、二環路外20分鐘內趕到現場。

(二)現場勘查工作流程:雙人勘查——繪製現場圖——拍照現場——提取痕跡物證——當事人或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字——訪問證人——拆除現場,恢復交通。

(三)責任認定工作流程:重特大交通事故、疑難案件提交責任認定委員會討論,一般事故由辦案人提出意見,事故科在科長主持下,集體討論,並在討論意見書上簽字,宣佈責任認定意見,送達責任認定書。

(四)損害賠償調解工作流程:預約各方當事人——向當事人宣佈賠償項目、標準、計算方法——實行兩次調解——兩次調解沒達成協議——終結,由當地區人民法院審理。

(五)處罰事故責任人工作流程:根據事故責任人違章行為及所承擔的責任和損害後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分別裁決合併執行處罰——結果向當事人公開。

(六)簡易程序流程:責任明確,車輛損失3萬元以下,無人員傷亡——當事雙方自願——當場調解——對責任人罰款處理——不扣車不扣證(酒後駕駛、非司機開車、肇事逃逸等情節不適用此程序)。

(七)交通事故中肇事車輛經車損評估後,車輛維修地點由車輛所有人自主選擇返回頁首

三、工作依據

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

四、受理時限

(一)勘查時限:實行簡易程序的輕微一般事故10分鐘內勘查完畢;非簡易程序的事故現場20分鐘內勘查完畢;傷人和重、特大事故,力爭在最短時間內勘查完畢。

(二)做出責任認定時限:輕微事故5個工作日內;一般事故15個工作日內;重特大事故20個工作日內;因交通事故情節複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或當事人傷情嚴重且情節比較複雜需暫緩做出認定的,須逐級按規定審批。

(三)賠償調解時限:調解期限為30個工作日,特殊情況可再延長15個工作日。

(四)處罰公佈時限:事故責任人處罰要在事故責任認定書正式生效後,事故的主要後果基本清楚的情況下,及時做出。處罰從審批之日起計算,處罰必須告知當事人應有的權力,及時公佈或送達處罰結果。大隊長審批後每週公佈一次。

五、收費標準

交通事故處理費

(一)重大事故

(1)全部責任800元,依據《國92.價費字216》。

(2)主要責任600元,依據《國92.價費字216》。

(3)同等責任400元,依據《國92.價費字216》。

(4)次要責任200元,依據《國92.價費字216》。

(二)特大事故

(1)全部責任1000元,依據《國92.價費字216》。

(2)主要責任700元,依據《國92.價費字216》。

(3)同等責任500元,依據《國92.價費字216》。

(4)次要責任300元,依據《國92.價費字216》。

(三)重大事故逃逸:2400元,依據《國92.價費字216》。

(四)特大事故逃逸:3000元,依據《國92.價費字216》

六、辦事結果

按規定向當事人公佈辦事結果

交通事故一般處理程序介紹有什麼?一般的是由發生事故的人報警,警察出警。然後進行現場的勘察,繪製現場圖、拍照取證正式非常重要的步驟之一,然後進行責任的認定工作,通知雙方,然後進行對責任人的處罰通知,然後執行處罰決定,這就是一般的交通事故受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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