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怎樣來解決交通事故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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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樣來解決交通事故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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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糾紛是因為交通事故而產生的,需要通過一定的方式解決,那要怎樣來解決交通事故糾紛?既然已經產生糾紛了,雙方之間肯定存在較大的分歧,解決起來會耗費一些時日,那交通事故糾紛多久能解決?針對這兩個問題,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要怎樣來解決交通事故糾紛

傳統上處理交通事故,都是由交警來處理的,即發生事故後,一定要報警,保護現場,然後警方到現場,勘察現場,照相,最後出具責任認定書,這是傳統的處理模式。由於車輛不斷增長,交通也不斷髮展,原來一般處理交通事故都是由民警按一般程序來處理,但這是一種非常複雜的接警和處理模式,因此我們又推出了簡易處理模式,即一個交通警察也可以處理損失比較輕微的事故,這就是第二種模式。簡易處理事故的模式比原來大大提高了效率,一個民警到現場就可以快速的認定責任,這是第二種模式,民警簡易程序處理交通事故模式。隨着城市的快速發展,機動車保有量的增加,交通事故仍然不斷增多,有時即使等一個民警來處理的一些簡易事故,也有可能造成交通的擁堵。於是推出了一個新的模式,就是由事故當事人自行處理解決交通事故的模式,這個模式就是我們剛才稱之為“機動車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這就是三種模式:當事人自行解決模式,執勤民警快速處理模式,還有一個就是複雜的、涉及到人身傷亡的事故,用一般程序處理的一種模式,所以説應該是有三種模式。

除了上述三種模式外,有關糾紛可以通過調解與訴訟的方式解決。

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應當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後,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

為了促進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提高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使侵權行為當事人及時受到民事制裁,使蒙受損害的當事人能及時得到損害賠償,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義務人、權利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損害賠償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予調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期限為十日。

如果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問題不能調解或調解失敗、調解後責任方未按調解履行,當事人可以向事故發生地法院或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庭的審理,要求責任方進行賠償。

起訴時要寫好起訴書,備好事故認定書、診斷證明、誤工證明等與訴訟請求相關的各種證據及身份證複印件,如果是單位的還要準備好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登記證書等相關材料。

二、交通事故糾紛多久能解決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或者重新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五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除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車輛的或者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以外,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

(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

(三)交通事故證據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10日下達責任認定書後,如果不能協商解決的,可以到法院訴訟解決,這個時候就應該放車。

通過訴訟解決的,一審法院審理交通案件審限為6個月,二審為3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一般的交通事故,法院均會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交通事故糾紛可以通過多種方式解決,同時需要一定的時間來解決,當事人一定要耐心處理相關事宜。具體該要怎樣來解決交通事故糾紛,還是要結合實際的情況來進行選擇。而在對這類糾紛解決的過程中,也是可以委託專業的律師來提供法律幫助的,本站網站為你推薦你所在地區的專業律師,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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