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有人傷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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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有人傷該怎麼辦?

一、交通事故有人傷該怎麼辦?

有人受傷的交通事故處理技巧,切記原則如下:

1、下車主動關心傷者。不要有任何責備,但不要移動或者觸碰倒地不起的傷者。

2、現場拍攝照片。同一張照片中包含傷者位置 車輛位置 分道線標誌參照;如無條件取全景可分2張拍攝:傷者位置 分道線標誌、車輛位置 分道線標誌。

3、如傷者無法移動切記車輛保持原狀,撥打110,在警察來之前不用與對方討論事故責任。

4、等待的時間內繼續口頭照顧傷者(但切記不要做任何搶救動作,傷情危重的只能同時撥打120急救)。

5、警察來了也不用和對方爭辯責任,只做2件事,説明情況(無需闡述個人認為的事故責任)另外提交事故照片。

6、由警察同志來判定事故責任,人傷事故扣證或者扣車是難免的,仔細閲讀扣證單和保管扣車單。

7、聽警察的安排送傷者入醫院,但儘量不要墊付任何費用。

8、如傷者家屬到場,可告知車已被交警扣留。己方有保險的。可留下手機號碼,並取得對方聯繫人的手機。提醒傷者保留好醫藥費的發票不要用醫療保險卡(一般醫院都知道的,交通事故送進去的,是不用醫保卡的。)

9、如傷者方繼續糾纏不清,你禮貌告知,隨身未帶現金及銀行卡,並義正言辭的告知:“在事故責任認定之前我不會墊付任何費用。”此時如警察在邊上搗糨糊,也可堅持原則。儘快脱身為原則。

10、通知保險公司記錄下報案號(保險公司)。

11、次日主動電話關心一下傷者,如未出院則最好主動帶些水果探望一下。(絕對有幫助的)

12、電話或當面與傷者約定調解時間。

13、調解原則:責任劃分尊重交警的意見。絕不接受次責變全責的所謂進保方案。切記!談不攏回家商量一下還可以第二次再談。有傷殘,賠償標的大的可聘請律師介入。

14、先拿到責任認定書,取車或取證,調解書不急的。

15、讓傷者好好看病:看看好,看看透。

16、自己去4s店定損修車,費用墊付。(要墊付也墊自己的)保存好責任認定書 定損單 維修清單 發票。

17、等對方治療結束,約定時間交通隊協商調解。在保險公司賠付標準內的,當場調解。

醫藥費=(病歷卡 出院小結 費用清單 發票)

交通費=(交通費發票)

傷殘賠償金=(傷殘鑑定報告)

誤工費=(收入證明)最好要税單。敲單位圖章的收入證明沒有税單證明力強。

營養費和後續治療費等算好金額在調解書上列明。

18、上述資料齊全的換現金。如對方要求的賠償金額超過保險公司的賠付標準。(保險賠償和調解是2回事,不要説什麼保險賠我就賠。但自己要堅持的原則就是保險支付的我就賠,不支付的我絕不給,心中默唸就行了,不要説出來哦)金額如果差3000元以上的。禮貌的告知對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交通事故處理時限

1、對扣留車輛的處理時限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力、非機動車,應當當場出具憑證,並告知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30日內提供被扣留機動車的合法證明)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逾期不來接受處理,並且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拍賣,非法拼裝的拆除,達到報廢標準的報廢,涉及其它違法犯罪行為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2、事後報警的時限

當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當事人應當在提出請求後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交通事故證據。

3、檢驗、鑑定的時限

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託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後需要檢驗、鑑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屍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託。

隨着道路上車輛的數量不斷增加,會有越來越多的交通事故發生,那麼當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員傷亡後,也是會給當事人的人身的財產造成一定的損失,所以受害人是可以索要相應的賠償費用,如果雙方在賠償費用上出現了糾紛時,也可以通過訴訟等法律方式來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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