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撞傷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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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撞傷怎麼辦?

一、交通事故人撞傷怎麼辦?

交通事故人撞傷首先需要將其送往醫院治療。

1.《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

實踐中,債務人無力償還又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

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2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其他特別惡劣情節

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2)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的。

1.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仍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的必要費用給付。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3倍以上的,按3倍計算。這裏所説的“有固定收入”,包括非農業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和農業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兩部分。非農業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國家機關、企事業、社會團體等單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及國家規定的補貼、津貼。獎金以交通事故發生時上一年度本單位人均獎金計算。超出獎金税計徵起點的,以計徵起點為限。農業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從事農、林、牧、漁業的就業人員,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勞動力人均年純收入計算。

當事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有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這裏所説的“無固定收入”是指有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證明或者有關憑證,在交通事故發生前從事某種勞動,其收入能維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鄉個體工商户、家庭勞動服務人員等。對於沒有收入的受害人,則不應計算誤工費。

3.住院伙食補助費。對住院治療的傷、殘者,應按照實際住院天數賠償伙食補助費。其計算標準,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護理費。傷者住院其間,需要人員護理的,應有醫院證明,對護理費應予賠償。護理費的計算方法是: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這裏所説的“無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來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給,或者仍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維持正常生活的。

5.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徵税費計算。自定殘之時起,賠償20年。但5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則減少1年,最低不少於10年;70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6.殘疾用具費。被害人因殘疾需要配製補償功能的器具的,如製作枴杖、安接假肢、購買代步車等,應憑醫院證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喪葬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若是駕駛員由於違反了交通規則,導致了他人受傷,此時首先要撥打急救電話,以確保受傷者可以得到及時的醫治。對於有人傷但是交通肇事者逃跑了的情形,此時若是受害者由於沒有及時醫治而死亡,交通肇事的處罰無疑會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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