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間接損失是否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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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間接損失是否賠償?

交通事故中間接損失是否賠償?

車禍造成的間接損失保險公司是不賠償的,只賠直接損失。原因如下:

1、保險公司在處理理賠手續時是與被保險人直接聯繫的,正常的理賠款交付流程是保險公司先將理賠款項交給被保險人,再由被保險人轉交給事故受害方。除非被保險人能提供一份詳盡的委託書,指明他同意受害人直接從保險公司領取理賠款,否則保險公司是不敢擅自交付理賠款的。

2、由於事故所引起的被保險人及第三者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中斷通訊等,還有因車輛保險事故引起的任何精神損失賠償金額,都會被保險公司認定為交通事故的間接損失,得不到相應的理賠。

3、通俗而言,保險事故發生過程所導致的經濟損失與人員傷亡,被計入事故直接損失,比如汽車碰撞而導致車身損壞,行人因碰撞而骨折或內臟受傷,甚至店面被撞毀等。通常這類事故直接損失是定損員在查勘現場或確定時都看得見的。

4、而事故間接損失則是指保險事故發生一段時間後才產生的損失項目。比如店面由於被車撞壞而停業或停產所產生的經營損失;電線或水管被汽車撞破,導致停電及停水所產生的經營損失等;甚至於汽車撞傷別人後,受傷者要求車主支付一筆精神損失費等。而間接損失通常是在事故發生時不會被定損員列入賠償項目,但在事故發生一段時間後才被很多人意識到這事故已產生很多其它附加經濟損失。

保險公司可以依據合同約定,在商業三者險範圍對間接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因為商業三者險係一種自願投保的險種,不具有強制性。在商業三者險中保險公司承擔賠償義務的性質系合同義務,應當根據其與投保人之間簽訂的保險合同的約定以及《保險法》的相關規定予以賠償。保險公司一般情況下會在商業三者險中約定停運損失等間接損失屬於保險公司的免賠範圍。若保險公司能夠舉示充分證據證明其向投保人對該項免賠條款履行了提示和明確説明義務,則可以在商業三者險中對間接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超出交強險範圍的間接損失由侵權人和其他責任人按照事故責任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必然伴隨財產損失,比如車輛磕碰,甚至可能導致人員傷亡,所以如果責任認定之後,負主要責任的一方,應當承擔事故的主要損失,一般車輛的損壞就由保險公司來承擔,每個人都是要繳納交強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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