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與肇事方賠償順序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3W

大家都知道我們國家對於汽車方面的規定是必須要有相關的保險的,其中必須要有的保險包括交強險。交強險的理賠方面是有很多的情況的交強險肇事方賠償的順序是首先理賠人身傷害醫藥費,然後在賠償相應的護理費,最後是賠償車輛維修費。

交強險與肇事方賠償順序是什麼?

賠償順序

1.若一方有交強險,交強險一方先去自已保險公司索賠;

2.若雙方均有交強險(一方全責,一方無責),由無責方先向自已保險公司索賠;

3.若雙方均有交強險(二方均有責),雙方可協商由一方先向自已保險公司索賠後,另一方再去所在保險公司索賠。

交強險涉及的索賠單證:

一、二車事故,本車全責

(1)本車無人傷

本車定損單、修理清單、修理發票、車損照片四樣東西的原件給對方,由對方保險公司交強險賠付400元(損失小於400元按實際損失賠付,損失高於400元按400元賠付),同時這四樣的複印件需由對方保險公司加蓋公章後還給我方,由我方向我司索賠餘下損失;

(2)本車有人傷

除以上四樣單證交給對方後,還需將傷者的病歷、醫藥費發票以及其它與傷情相關的證明(以上單證均為原件)給對方,由對方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先行賠付,同時以上單證的複印件需由對方保險公司加蓋公章後還給我方,由我方向我司索賠餘下損失;

二、二車事故,本車無責

(1)對方車無人傷

對方車定損單、修理清單、修理發票、車損照片四樣東西的原件給我方,由我司交強險賠付400元(損失小於400元按實際損失賠付,損失高於400元按400元賠付),同時這四樣的複印件需由我司加蓋公章後還給對方,由對方向其所在保險公司索賠餘下損失。我方的損失全部由對方承擔。其餘單證:本車行駛證、本車出險駕駛員駕駛證、事故認定書、被保險人身份證;

(2)對方車有人傷

對方除以上四樣單證交給我方後,還需將傷者的病歷、醫藥費發票以及其它與傷情相關的證明(以上單證均為原件)給我方,由我方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付,同時以上單證的複印件我司加蓋公章後還給對方,由對方向其所在公司索賠餘下損失;

三、二車事故,雙方均有責.

雙方資料互換(駕、行證及事故認定書不需交換),由各自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付(有責任限額有死亡傷殘限額50000元、醫療費用限額8000元、財產損失限額2000元)。同時保險公司在對方資料複印件上蓋公章並把蓋章的複印件還給對方。交強險賠付後如各方還有損失再由各自保險公司在商業險內按責任賠付;

對於交強險與肇事者方面的賠償順序是什麼的問題我們國家是有着相關的説明的,首先需要進行定損的然後會根據主次的責任責任的劃分來進行相應的理賠,一般都是次要的責任首先可以要求交強險的賠償。所以説交強險的賠償順序是和責任掛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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