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交強險醫藥費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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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交強險醫藥費賠償嗎?

一般交強險醫藥費賠償嗎?

會賠償的;

滿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

與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和消費者支付能力相適應。

參照了國內其他行業和一些地區賠償標準的有關規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2008年2月1日前)

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交強險簡要業務流程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5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8,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6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400元人民幣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2008年2月1日後) [1]

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傷殘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死亡傷殘費用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醫療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醫療費用包括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後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財產損失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交強險的定義

第四條 交強險合同中的被保險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

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交強險合同,並按照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機動車的所有人、管理人。

第五條 交強險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險機動車本車車上人員、被保險人。

第六條 交強險合同中的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其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分為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以及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

第七條 交強險合同中的搶救費用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導致受害人受傷時,醫療機構對生命體徵不平穩和雖然生命體徵平穩但如果不採取處理措施會產生生命危險,或者導致殘疾、器官功能障礙,或者導致病程明顯延長的受害人,參照國務院衞生主管部門組織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員創傷臨牀診療指南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標準,採取必要的處理措施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綜合上面所説的,交強險對於我們購車的人來説是特別重要的,而且這也是國家強制性購買的保險,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後,只要是在交強險的賠償範圍,一律都會給出賠償的,所以,我們該買的保險是一定要購,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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