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自費藥賠償應如何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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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自費藥賠償應如何賠?

交強險自費藥賠償應如何賠?

保險公司理賠一般參照國務院衞生主管部門組織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員創傷臨牀診療指南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標準,甲類藥一般全部賠償,乙類藥扣減10%-30%,丙類藥也就是自費藥,需要按照事故責任比例承擔。

交通事故發生的醫療費責任承擔問題,先由有責任的交強險保險公司承擔1萬元醫療費,如果不足的,由商業險第三者責任險保險公司承擔,第三者險一般不承擔非醫保用藥,這種情況要看其在簽訂保險合同是否已經做出了明確提示,

1、已經明確提示的,該非醫保用藥(自費藥)超出交強險限額部分按責任劃分由原、被告承擔,交通事故認定你全責,該費用由你全部承擔,但是該自費藥可能存在一個合理性的問題,如果你認為不合理,可以申請鑑定,把不合理的費用剔除。

2、沒有明確提示的,車主直接要求商業險第三者責任險保險公司承擔即可。

什麼是自費藥

凡屬自費醫療項目、滋補藥品和非治療性藥品、保健藥品、進口昂貴藥品一律自費,入院不足24小時的留觀病人醫藥費用不予報銷

藥品種類非常多,這裏難以一一列舉,詳細情況可查閲《安徽省基本醫療用藥目錄》。 按醫保政策規定,甲類藥品由醫療保險費用支付;

病人確實因病情需要,使用了乙類藥品、進行了大型檢查、或實施了特殊治療的,病人還要承擔這些費用的20%;

甲類、乙類以外的自費藥品費用全部病人自己承擔。血液製品費用全部病人自己承擔。 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分為甲類藥品和乙類藥品兩大類。甲類藥品是臨牀治療必需,使用廣泛,療效好,同類藥品中價格低的藥品;乙類藥品是可供臨牀治療選擇,療效好,同類藥品中比甲類藥品價格略高的藥品。

定點醫療機構為職工、退休人員實施診斷和治療用藥,應先使用《藥品目錄》中的甲類藥品,後使用乙類藥品,在選擇使用乙類藥品和自費藥品時,必須經參保人員同意,並在《醫保委託協議書》上簽字認可。 甲類藥和乙類藥的區別

甲類的otc標識為紅色標記,乙類的otc標識為綠色標識,甲類乙類藥品都是醫保範圍內的。 非處方藥管理辦法中甲類必須在藥店銷售,乙類除可在藥店銷售外,還可在普通商業企業等地方銷售,但必須經過當地地市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批准、登記,符合條件的頒發乙類非處方藥準銷標誌。而醫保目錄是根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篩選的,甲乙類是按照療效價格比確定的,也就是説療效確切且費用低廉的均被列入甲類,不需自付。

而乙類基本有自付比例,具體由各地方定;還有各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對醫保乙類品種有調整權利,調入和調出總量控制在品種數量的15%以內,而各地均無權對醫保甲類品種做調整。 門診使用時,都可以用卡上的醫保個人賬户支付。 住院使用時,乙類藥品與其他乙類費用,參保人結算時,乙類先自負10%後,和甲類費用一起算基本醫療費用,超過醫院門檻費的部分一起享受統籌支付比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百分之八十幾,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百分之四五十)。

簡單地説,乙類費用在住院時,自己出錢多一些。醫保住院報銷——自費除開,乙類費用先自付10%後,超過門檻費的部分,就可以“報銷”百分之八十幾了(職保)。不是你墊付現金以後憑票據報銷,而是在醫療保險定點醫院住院時,出具醫保卡,讓統一的醫保結算系統讀取參保人資料,辦理住院號,在出院結算時,醫保系統就不收取你“該報銷的”部分——統籌支付部分。

綜合上面所説的,醫療費對於保險條例裏面是有明確標示的,如果是自費藥,那麼保險公司是不會承擔的,應由肇事者來全面承擔這筆費用,所以,對於車險的賠償,我們車主就該在買保險的時候瞭解清楚其中的條款,這樣也避免以後出現任何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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