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中腦出血誤工費天數從何時開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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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中腦出血誤工費天數從何時開始計算?

車禍中腦出血誤工費天數從何時開始計算?

車禍中腦出血誤工費天數從定殘時開始計算,如果是有穩定收入的受害者那麼誤工費就是自己計算其實際的收入,如果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的話則是按他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來計算,如果無法提供近三年的證明的話,那就是按當地相似的行業的平均收入來計算。

醫療機構的意見作為參考是《解釋》規定的前提條件,醫療機構的營養意見應當是以輔助治療的需要為前提的,認為受害人確有補充營養食品作為輔助治療的需要,並對需要的營養品的等級做出評估,在此基礎上確定具體的營養費。如果醫療機構沒有出具營養意見,可以推定為不需要輔助治療的營養,不應對營養費進行賠償。在一些人身損害的場合,對於是否需要營養品進行輔助治療,不是普通人所能決定的,必須藉助於專業人員的意見確定,因此,應當在營養費的賠償數額確定上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

醫療機構的意見,其內容應包括是否需要額外增加營養,需要加強營養的期限等。醫療機構的營養意見應當是以輔助治療的需要為前提的,對個案而言,如果醫療機構沒有出具營養意見,可以推定為不需要輔助治療的營養,不應對營養費進行賠償。如果醫療機構出具了營養意見,也不能不加以審查及質證就予以採信,因為醫療機構意見僅是參照,不是根據。由於受到醫患關係、人際關係、社會關係、醫療市場競爭等影響,很難保證醫療機構出具的意見公正、科學、準確。因此,法官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應對醫療機構出具的意見進行審查。

二、誤工費計算標準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誤工費計算標準,具體如下所述: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1)受害人要證明其有固定收入必須有合法的證明,如須有勞動合同、領取工資的工卡或工資條、銀行對帳單等證據相互印證。

(2)該固定收入必須是受害人實際減少的收入,如果受害人受到損害後,其供職單位沒有扣發或者沒有全部扣發其收入,其誤工費應不賠或者少賠。對於是否存此種情況,可申請法院向受害人供職單位進行調查。如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等部門單位對因病請假的職員或員工並不停發工資,而是根據各地的規定相應扣減部分工資。

2、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3、受害人無固定收入,也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冶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4、受害人無固定收入,既不能證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狀況,也不能證明其所從事的行業的,可按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由於車禍的發生,導致了腦出血需要住院治療導致的誤工費,肇事者是需要支付賠償金的,但是該賠償不得直接向肇事者提出,而是需要向交通管理部門提交,證明自己確實務工的證據,同時提出賠償的請求,自此才可以得到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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