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延誤改簽的具體細則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2W

飛機延誤改簽的具體細則

飛機延誤改簽的具體細則

1、航班延誤了旅客可以向民航局提出確認。民航局為建立航班延誤、取消原因確認機制,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民航局在廣泛徵求意見基礎上,制定《航班延誤取消原因確認工作程序》,明飛客提出航班延誤、取消原因的確認申請需滿足的條件。這個政策看起來增大了透明度,但實施起來難度還是不小。旅客提出航班延誤、取消原因的確認申請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由旅客本人或其授權人提出,授權人須出具旅客本人授權證明;

(二)提供旅客定座或乘機憑證(包括電子憑證)

(三)有準確的航班號、航班日期、始發地和目的地;

(四)申請確認的航班應當是國內承運人航班,以及港澳台地區承運人、外國承運人航班始發點或者經停點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台)機場的航班

(五)提供有效聯繫方式;

(六)自客票載明乘機日期之日起一年之內提出。

民航局表示,飛客應當在中國民用航空局消費者事務中心網站在線自行填寫《航班延誤、取消原因確認申請單》。

民航局運行監控中心應在5個工作日內在線填寫《航班延誤、取消原因確認申請單》確認結果。民航局消費者事務中心應當在收到運行監控中心確認結果後2個工作日內告知旅客自行登錄網站查詢結果。本程序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雖然説透明度大大增加,不再是某航空公司一家之言,但這流程也太長了點。

2、天氣原因等造成航班延誤,食宿費用自理。2017年1月1日起,由於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等非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延誤或取消,承運人應協助旅客安排食宿,費用由飛客自理。按2015年數據計算,超6成的延誤或取消,航空公司將免責,這樣意味着坐飛機的成本可能會增加,所以東部地區的飛客們儘量選擇高鐵吧。費胖大膽預測屆時航班延誤糾紛投訴可能會激增。

3、超過十五分鐘就算延誤。“航班延誤”,是指航班實際到港擋輪擋時間,晚於計劃到港時間超過15分鐘的情況;“航班出港延誤”,是指航班實際出港撤輪擋時間,晚於計劃出港時間超過15分鐘的情況。不僅明確了超過“十五分鐘”就算是延誤,還明確了什麼是“離港”,什麼算是“到港”,飛機在機場滑行也算時間,很科學。

4、將乘客弄進機艙“乾等”算“機上延誤”。以前將乘客弄進飛機,在裏面坐等一個小時也是很常見的,現在有了規定“機上延誤”。航班飛機關艙門後至起飛前,或者降落後至開艙門前,旅客在航空器內等待,超過機場規定的地面滑行時間,就算是“機上延誤”。

所以,根據規定,在超過一定的時間類沒有起飛,乘客也許有權力要求改簽的權力,而且,規定明確指出旅客在航空器內等待,超過機場規定的地面滑行時間,就算是“機上延誤,這樣就會避免登記後遲遲不起飛的現象,是對航空行業的一種規範化,是高要求,高標準的具體實施。那麼,關於飛機延誤改簽的具體細則就很容易理解了,因為政府是為了公民着想,作為旅客有合法的權益來保障自己的需求。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