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漁民證的誤工費標準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8.87K

交通事故中漁民證的誤工費標準是怎樣的?

一、交通事故中漁民證的誤工費標準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中漁民證的誤工費標準:有固定收入人員的誤工費賠償金額=正常情況下勞動工作收入-事故受傷後的勞動收入。無固定收入,但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人員的誤工費賠償金=最近三年收入總和÷3年÷12個月×誤工時間。

二、交通事故誤工費賠償注意事項

(一)受害人是另謀職業的離、退休人員的,其誤工費的賠償可以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1、符合政策法律規定的,其實際減少的收入應予賠償;法律、政策未明確認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參照原在崗工資標準予以賠償,但新的收入低於在崗工資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賠償;

2、違反政策法律規定而減少的收入,其賠償要求不予支持。

離退休人員的誤工費計算,國家現行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導意見”中有相關內容。如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受害人是另謀職業的離退休人員,其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區別以下情況處理:法律、政策明確認可的,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予以賠償;法律、政策未明確認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參照原在崗工資標準予以賠償,但新的收入低於在崗工資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賠償;違反法律、政策規定而減少的收入,不予賠償。

(二)訴訟過程中的誤工費。當事人在參與法律訴訟過程中,有可能因耽誤工作而產生損失,對於訴訟過程中的誤工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經濟審判方式改革問題的若干規定》第三十九條規定,在第二審中,一方當事人提出新證據致使案件被髮回重審的,對方當事人有權要求其補償誤工費、差旅費等費用。對於其他訴訟過程中產生的誤工費,法律並無明確規定。

(三)家庭主婦家庭主婦、無業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的農民的誤工費賠償。家庭主婦、無業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的農民的誤工費應當賠償。賠償標準,《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0條第3款作出了明確規定,即“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也可以參照一般家庭服務人員或者護工的平均工資標準進行賠償。

1、家庭主婦雖然沒有收入但他們為家庭提供的勞動也是有經濟價值的,並且他們所承擔的家務對其他家庭成員的正常務工收入而言,是有支持和保障作用的,在其遭受侵害而無法正常從事家務勞動時,整個家庭的收入和開支勢必受到影響。如果僅以其無收入而對其不予賠償,顯然有失公平。

2、無業人員,雖然其目前沒有從事勞動或工作,暫時無收入,但是也不能完全排除其在不受害的情形下可能獲得的勞動或工作並獲得收入的機會,並且因侵權人侵權行為所導致的損害後果使這種利益獲得的可能性在一定時期內將無法實現。故對其誤工費應當予以賠償。

3、已達退休年齡的六七十歲的農民不得不繼續承包(耕種)着責任田,仍然依靠自己的勞動維持生計,同樣是家庭經濟來源的主力。以年齡作為勞動能力喪失的依據,既無明確的法律依據,也與我國的國情和農村的實際情況不相符。因此,對已達退休年齡但仍然從事勞動的農民應當賠償誤工損失。

擁有漁民證的民事主體,一般都是以捕魚為生,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後,若導致其不能再同正常的狀況通過捕魚而獲得收入的,在交警部門確定事故發生的原因,並且已經知道了肇事者的,可以向造成該事故的責任主體,提出希望得到誤工費的請求。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