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的保險對象 - 交強險理賠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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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車流量也是日益增長。一般有車的都會為車購買保險,在發生交通事故後,保險公司都會視情況給出相應的賠償。那麼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交強險的保險對象是什麼以及理賠的注意事項。

交強險的保險對象,交強險理賠的注意事項

一、交強險的保險對象是什麼

該險種對象為被保險機動車致害的交通事故受害人,包括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不包括被保險機動車本車人員、被保險人。根據《交強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實行墊付搶救費用墊付制度,《交強險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對於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以及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等情況下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傷亡的,由保險公司墊付搶救費用;墊付金額不超過交強險相應的醫療費用賠償限額,並且墊付金額為搶救受傷人員所必須支付的相關醫療費用。保險公司墊付後有權就墊付的搶救費用向致害人追償。

第二十三條規定,交強險在全國範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

二、交強險理賠注意哪些事項

1、在投保車險時,不少被保險人會選擇投保不計免賠險,目的是為了將保險公司規定的免賠率或免賠額轉嫁給保險公司。實際上投保了不計免賠險,也不一定就可以獲得全額理賠。為了防範道德風險,保險公司會對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單獨的免賠率,而且這些免賠率不屬於不計免賠範圍。如多次出險、超範圍行駛、車輛超截等,一般會加扣免賠率。

2、有的被保險人認為反正有保險公司賠付,事故中的責任認定並不重要,因而在進行責任認定時,有的被保險人“不怕”承擔責任。但是,對於第三者責任險,保險公司根據被保險人承擔的責任輕重製定了不同的賠付比例。因此,在責任認定中,被保險人一定要明確責任,不是自己的責任不要承擔。

3、有的被保險人在出險後不是立刻向110和保險公司報案,而是先找修理廠,修完車後再找保險公司報銷費用。實際上,車險理賠程序一般是:出險後應首先打110報案,並及時通知保險公司查勘事故現場,待保險公司對車輛定損結束後,然後才是對車輛進行修理,提交單證、賠付。被保險人如果不向保險公司報案就開始修理車輛,在理賠時保險公司認為修理費用高出定損的費用,差額部分將由車主自己承擔。

4、有的被保險人怕麻煩,發生交通事故後不與保險公司直接聯繫,而是將理賠委託給較為熟悉的修理廠。的確,這樣操作會省去麻煩,但也存在風險。因為有的修理廠會讓被保險人走一些“歪門邪道”以達到賠付目的,而這些“歪門邪道”如果被保險公司查實,被保險人不但需要自己承擔責任,還會在保險公司留下不良記錄,對以後的續保、理賠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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