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對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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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對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保險公司對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交通事故保險公司理賠範圍包括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其中人身傷亡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範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公安部門、國務院衞生主管部門、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規定。

二、交通肇事免賠條件有哪些?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

2、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3、被保險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4、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出現下面這幾種情況可以免責,不進行賠償。第一種是受害者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第二種是被保險人的所有財產及被保險車輛在事故中遭受損失,第三種是由於交通事故申請仲裁,所產生的仲裁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不需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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