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傷賠償標準保險公司賠償部分怎樣規定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2W

交通事故人傷賠償標準保險公司賠償部分怎樣規定的

一、交通事故人傷賠償標準保險公司賠償部分怎樣規定的

醫療費1萬元,財產人員傷亡12萬,先由保險公司在強制險範圍內賠償。不足部分按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二、擴展資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九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我國這類交通受害者,還可以要求相關的誤工費用的賠償。保護這類人員的合法權益,相關的誤工費用按照實際的誤工時間和這類受害者在工作時收入進行計算。我國的保險公司按照實際情況對這類人員進行賠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