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墊付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5W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墊付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目前,交通管理部門對於交通事故日益重視,在相關法律上也在逐步加強。公安機關根據交通事故中行為人所造成的事故嚴重程度來判定行為人的事故責任。那麼在交通事故發生後,若受害者需要承擔墊付責任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墊付的相關規定有哪些呢?它的法律特徵是什麼呢?下面就由本站的小編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責任墊付

交通事故責任者對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承擔交通事故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員暫時無力賠償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負責墊付。

二、墊付責任的法律特徵

1、墊付責任的發生以駕駛員負有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為前提,而且此種責任僅限於金錢給付責任。

2、墊付責任的承擔須以駕駛員無力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為前提墊付責任類似於一般保證責任,墊付責任人對受害人享有先訴抗辯權,只有當駕駛員即實際侵害人資力不濟,無力承擔賠償責任時,墊付責任人方承擔墊付責任。實踐中為了減少訴累,受害人多將駕駛員與墊付責任人列為共同被告。但應注意,雖然二者均為被告,但應明確,只有在查明駕駛員無力承擔責任時,方能判決墊付人承擔墊付責任。因此,在一定意義上講,墊付責任是一種填補責任,補足駕駛員無力承擔之部分,以減輕受害人的損失,其既不是為減輕駕駛員的責任,也不是懲罰墊付責任人,而是一種衡平利益的責任。

3、墊付責任的承擔以駕駛員與墊付責任人具有特定的關係為前提由於墊付責任人不是真正的侵權行為人,由其承擔民事責任只是為了減輕受害人的損失,因此此責任的承擔應嚴加限制,僅限於發生在具有特定關係的主體之間。按照《辦法》第31條的規定,墊付責任的主體只能是駕駛員的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

4、墊付責任只能發生在執行職務之外如果交通事故發生在執行職務期間,那麼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將承擔代負責任,而非墊付責任。

5、墊付責任是一種法定責任由於墊付責任是一種法定責任,只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此種責任時,方發生墊付責任的承擔,不能擴大適用。

6、墊付責任是一種代償責任承擔墊付責任的人有權向侵權行為人追償全部或部分費用。

綜上所述,關於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墊付的相關知識,小編為您總結在此。當交通事故發生後,作為造成事故發生的行為人,應當對其造成的後果承擔相應的責任,但如若交通事故中的行為人無力對其進行資金賠償時,那麼可由行為人所在單位或機動車車主向受害者代為償還部分或全部費用。小編在此提醒大家,此償還僅限於金錢上給付。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