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行駛證到期怎麼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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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規定行駛證到期怎麼換證?

法律規定行駛證到期怎麼換證?

(一)、辦理條件

(1)機動車無違章記錄,若有未處理的違章,必須要處理完畢

(2)換證需要提前三個月參加機動車審驗

(二)、辦理地點和受理時間

辦理地點:車輛管理所

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 - 17:00

(三)、辦理材料

(1)《機動車牌證申請表》

(2)車主的身份證明和複印件,如《居民身份證》等

(3)《機動車行駛證》

(4)《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5)《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四)、辦理流程

Step 1:填寫申請表並提交材料

Step 2:到機動車檢測機構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Step 3:繳納相應的費用

Step 4:領取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和《機動車行駛證》

(五)、辦理時間及辦理費用

辦理時間:1 日內

辦理費用:200 元

(六)、温馨提示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條規定:

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誌

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檢驗合格標誌

二、行駛證的法律規定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1條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者對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承擔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員暫時無力賠償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負責墊付。”該法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後已經作廢!且根據新的《侵權責任法》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車輛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駕駛員手中的《機動車行駛證》上詳細記載了許多重要的信息,包括車牌號碼、車主姓名、型號類別、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碼、準載質量或者乘坐人數、初次登記日期以及年度檢驗記錄等。《機動車行駛證》具有惟一性的特點,即對於某一輛機動車來説,只有一組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碼,只有一個車牌號碼。正因如此,《機動車行駛證》具有以下幾個重要的功能:

車輛上牌憑證。國務院頒佈的《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17條規定:“車輛必須經過車輛管理機關檢驗合格,領取號牌、行駛證,方準行駛。”因此,持有《機動車行駛證》是車輛上路行駛的先決條件之一,駕駛員上路行車不帶行駛證屬於違規行為,無論是沒有領取《機動車行駛證》還是忘記隨身攜帶。

產權權屬證明。《機動車行駛證》上“車主姓名”一欄不僅僅是姓名的問題,行駛證上登記的車主是法律承認的車輛所有人,他有合法使用和處置該宗財產的權力,如果發生交通事故、經濟糾紛等,他也是法定的責任承擔人。(車輛行駛證只是車輛合法上路的資格證,並不具有證明權屬的作用!《物權法》規定動產的所有權變動以交付為準!但是另有規定的除外!機動車登記證書才是證明車輛權屬的最好憑證!

機動車是一種特殊的動產,如果你的機動車被犯罪分子盜竊,報案後,公安機關經過偵察又查獲了這輛車。這時必須出示《機動車行駛證》,而且該證記錄的車主姓名、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碼等均與實物完全一致,才能證明這輛車確實屬於你的財產,才有可能領回。

綜合上面所説的,行駛證對於一位駕駛員來説是特別重要的,只有擁有合法的證件才能乾地合法的駕駛車輛,但行駛證一般是幾年一換的,只要到了規定的時間就必須要準備好所有的材料進行換證,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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