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車醉酒駕車的區別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1W

隨着我國經濟的不斷髮展,人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購買私家車的人也是越來越多,但是在駕駛車輛時也要遵守交通法規,否則都將會受到相應的處罰,那麼酒後駕車醉酒駕車的區別是什麼?根據有關規定,如果酒精含量不高於80mg為酒駕,大於80mg就歸為醉駕。

酒後駕車醉酒駕車的區別是什麼?

一、酒駕醉駕區別

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不構成飲酒駕車行為(不違法);

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為酒後駕駛

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為醉酒駕駛

這個標準相信很多朋友都知道,但具體喝多少酒就達到酒後或醉酒標準呢,是用酒精測試儀進行現場測定的,對着測試儀呼一口氣,酒精含量馬上就會顯示出來。如果達到醉酒或酒後標準,當事人可提出異議,可以安排抽血化驗血液中酒精含量,一般要第二天出結果。如果當事人從酒精測試儀沒有提出異議,測試結果可作為處罰依據。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信息,在近幾年中,因為酒後駕車造成的人員傷亡也是非常慘痛的,那麼國家為了避免出現此類事情也是加強了處罰的力度,在這裏也是希望駕駛員朋友,要保護好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拒絕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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