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醉駕的處罰標準具體是如果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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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醉駕的處罰標準具體是如果規定的?

一、酒後醉駕的處罰標準具體是如果規定的?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一)酒後駕駛:

1、 酒後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後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 酒後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二)醉酒駕駛:

1、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3、酒後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綜上所述,酒後駕駛、醉酒駕駛的處罰輕重不同,因此最好不要酒後駕車危害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酒駕的處罰如下: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二、機動車駕駛人醉駕是要坐牢嗎?

為了保障廣大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必須嚴懲酒後駕車。但是,對於極個別的情節比較輕微或者顯著輕微的,也可以考慮適用緩刑、免除處罰或者不按照犯罪處理。

醉駕行為追究刑事責任,如果經法院判決機動車駕駛人涉嫌構成交通肇事罪或者危險駕駛罪,按照法律規定,在人民法院審理判決後按照服刑時間確定坐牢地點,如果服刑時間還不足三個月的,通常情況下不用前往監獄服刑,只需要在看守所服刑即可,很多監獄沒有專門關於拘役人員的場所,通常情況下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醉駕涉嫌危險駕駛罪,需要坐牢。危險駕駛罪的法定情形是: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危險駕駛罪是刑法中唯一僅將拘役規定為主刑的輕罪,該罪的法定刑雖輕,但其刑罰適用也應當堅持罪刑相適應的基本原則,體現“輕罪輕刑”,而不能一味強調嚴懲,甚至當從寬處理的而不依法從寬。對於醉酒駕駛機動車情節較輕、情節輕微或者顯著輕微的情形,可以適用刑法總則的規定,依法宣告緩刑、免予刑事處罰或者不作為犯罪處理。當然,免予刑事處罰和不作為犯罪處理的應當是極少數案件,這與醉駕犯罪的整體狀況是一致的。

綜上所述,醉駕屬於嚴重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的行為,法律規定一律吊銷機動車駕駛執照,依法追究刑事處罰責任,情節嚴重時還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實際案情中確定醉駕人是否需要坐牢,取決於案情嚴重程度,是否存在自首情節並經濟賠償受害者得到諒解,情節輕微可以判處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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