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2醉駕新規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7W

福建省2022醉駕新規定是什麼?

一、福建省醉駕新規定是什麼?

(一)危險駕駛罪

1.構成危險駕駛罪的,可以在一個月至二個月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危險駕駛行為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3.對於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應當綜合考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機動車類型、車輛行駛道路、行車速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以及認罪悔罪等情況,準確定罪量刑。對於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處罰;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二)酒後駕駛

1、酒後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後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酒後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三)醉酒駕駛

1、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2、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 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車

3、酒後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二、醉駕要判刑嗎?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 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 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 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此時需要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屬於醉酒駕駛。                 

因此,只要是機動車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並且開車上路的,那麼就能夠依法判刑。

綜上所述,醉駕的判定是根據駕駛員血液中酒精的濃度來確定的,只要每100毫升之中,酒精濃度高達80%的,就可以認定為醉駕,此時,該駕駛員需要在交通事故之中,承擔主要的罪責。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