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五年吊銷駕照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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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五年吊銷駕照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酒後駕車是一種非常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其中醉酒駕駛的性質更為惡劣、情節更為嚴重,醉酒狀態下的駕駛人如果駕駛機動車輛上路行駛,不僅對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造成嚴重威脅和危害,而且極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身傷亡和經濟財產損失,因此,我國法律對醉駕行為制定了十分嚴厲的處罰措施,那麼,醉駕五年吊銷駕照的相關規定是什麼呢?

一、酒後駕駛分兩種類型:

1、酒精含量達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

2、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

目前,飲酒駕駛屬於違法行為,醉酒駕駛屬於犯罪行為。

二、酒駕處罰標準和醉駕處罰規定: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

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三、不得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情形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二條,不得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情形包括:

(一)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痺、精神病、痴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二)三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

(四)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五)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五年的;

(六)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

(八)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未滿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關於醉駕五年吊銷駕照的相關規定,指的是駕駛人體內血液酒精含量達到每毫升80mg的醉酒駕駛行為標準時,如果駕駛的是個人車輛,將吊銷醉駕人的駕照五年時間,五年後才能重新考試申領駕照,如果醉酒駕駛人在醉駕過程中還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的,則將對其給予吊銷駕照終身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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