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一年離婚房產證是男方名怎麼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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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夫妻雖然在結婚的時候表示自己永遠都不會將婚姻終結,但是實際上很多人都會在結婚一年之後發現婚姻並沒有預期的那般而選擇了離婚,但是一年的時間足以讓雙方建立起豐厚的資產情況,那麼,結婚一年離婚房產證是男方名怎麼分配?

結婚一年離婚房產證是男方名怎麼分配?

一、結婚一年離婚房產證是男方名怎麼分配?

只要能夠證明房子是二者的共同財產就會按照原有的標準進行分配。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以上就是關於結婚一年離婚房產證是男方名怎麼分配的相關內容。綜上所述,只要是結婚之後獲得的財產經過二人的努力就會變成共同的財產而不會因為房產證的名字就發生實質上的歸屬變化,所以女方想要分割房子就可以直接要求或者讓法院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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