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辦理時間限制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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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產證辦理時間限制

房產證辦理時間限制是多久?

對於房產證的辦理時間,我們國家的法律有明確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上述的法律規定,明確了房產證辦理的期限包括約定期限和法定期限。也就是説,首先要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如果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對辦理房產證的期限作了約定,開發商就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協助買受人辦理房屋的產權證,否則就要承擔違約責任。其次,如果合同中沒有對辦理產權證的期限作出約定,就適用法律規定的期限。那就是人們常提到的所謂的“90”天的期限。一個“90”天是指,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一個“90 天是指,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二、辦理房產證所需的材料

1、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2、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户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户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3、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户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户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新房房產證辦理費用的手續費、契税、印花税後就可以辦理過户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屋產權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户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4、辦理完買賣過户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房產證辦理時間限制分為三種情況,如果雙方約定了辦理期限就按照合同中的期限執行,在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天,已建成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天,在辦理房產證時要提交身份證、户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辦理房產證是一件勞心勞力的事情,我們在辦理時要處理好每一個程序,防止耽誤辦理時間。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雙鴨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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