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房產證的時候結婚證

來源:法律科普站 6.08K
辦理房產證的時候結婚證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繼承房產的時候房產證如何辦理

申請人提交經公證的材料(原件)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原件)的,按《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辦理登記。

申請人不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生效的法律文書的,按下列程序辦理:

1、(不公證)申請人需提交的申請材料(原件)。所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身份證、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證明;

2、 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的死亡證明,包括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或者註明了死亡日期的註銷户口證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其他能夠證明被繼承人或遺贈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與被繼承人或遺贈人之間的親屬關係證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證明、收養證明、出生醫學證明,公安機關以及村委會、居委會、被繼承人或繼承人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其他能夠證明相關親屬關係的材料等;

4、放棄繼承的,應當在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在不動產登記機構人員的見證下,簽署放棄繼承權的聲明;

5、繼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繼承人或轉繼承人可參照上述材料提供;

6、被繼承人或遺贈人享有不動產權利的材料;

7、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生前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提交其全部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

8、被繼承人或遺贈人生前與配偶有夫妻財產約定的,提交書面約定協議。

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的時候要遞交被繼承人的遺囑,以及被遺囑執行人的身份證還有複印件。如果繼承的是房產,需要將已經公證後的法律文書遞交上去,然後提供自己的身份證還有遺囑人的身份證,如果有相關的書面協議也要提供出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