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車輛產權證抵押擔保是保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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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貸款買車申請條件

以車輛產權證抵押擔保是保證嗎

1、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連續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國人;

2、具有有效身份證明、固定和詳細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具有穩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個人合法資產;

4、個人信用良好;

5、能夠支付本辦法規定的首期付款;

6、貸款人要求的其它條件;

7、年滿25-55週歲;

8、有穩定的工作單位;

9、在現單位連續工作滿6個月。

二、 貸款買車方式

1、客户可直接到銀行先貸款後買車;

2、客户先到汽車經銷商哪兒看好車,然後通過經銷商申請貸

款;

3、信用卡刷卡分期業務等等方式。不過以哪種方式貸款都各有它的利弊,所以消費者在做選擇的時候還是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來做選擇。

三、車輛抵押貸款準備資料

1、抵押權人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需蓋公章);

2、抵押合同原件;

3、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單位車輛為組織代碼證原件和複印件,暫住人口還需提供有效的居住證原件和複印件);

4、抵押權人委託書和機動車所有人委託書(蓋公章及核對章);

5、機動車登記證書;

6、如是代理的,還需代辦人員的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7、填寫《機動車抵押登記/質押備案申請表》。

四、車輛抵押登記手續的作用

車輛抵押登記手續起到的是法定公示的作用,即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在車輛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後,轉讓該車輛的行為無效,抵押權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權;而如果沒有辦理抵押登記的,則轉讓抵押車輛的行為仍然有效,應由抵押人另行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七條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經登記的,抵押權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權;取得抵押物所有權的受讓人,可以代替債務人清償其全部債務,使抵押權消滅。受讓人清償債務後可以向抵押人追償。

如果抵押物未經登記的,抵押權不得對抗受讓人,因此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由抵押人承擔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我國對於貸款買車有一定的條件限制,貸款買車的方式也比較多。以車輛產權證抵押擔保是保證嗎?簡單來説,以車輛產權證作為抵押擔保並不是一種有力的保證。貸款買車時可以不用產權證作為保證,如果需要用車輛作為抵押擔保進行貸款,請準備好相關材料並辦理車輛抵押登記手續。希望我的回答對您的疑難有所幫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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